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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
一周要闻回顾-20190819
发布日期 : 2019-08-22        浏览数 : 429

(2019812-818)

l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公示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的车辆新产品、变更扩展产品公示

l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081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2019812日  来源:工信部

8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印发“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1号修改单)各项要求,规范《公告》管理,现将《公告》产品整改和检测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工作要求

 

1)对于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企业应在2019111日前通过《公告》变更扩展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时应提交相关检验报告,在佐证材料中提供驾驶区照片;

2)对于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企业应在202081日前通过《公告》变更扩展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时应提交相关检验报告,在佐证材料中提供驾驶区照片;

3)自201981日起,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新产品时,应在选装照片中提供车辆装载封闭式专用货厢的右侧45°照片;在其他栏注明“该车仅运输封闭式专用货厢”;在佐证材料中提供车辆实现专用货厢交换的专用装置的说明材料及厢体装卸作业时照片。《公告》内的车厢可卸式汽车产品应在2019111日前通过变更扩展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4)对于《公告》内不符合1号修改单要求的平板式载货车辆、仓栅式载货车辆(包含货车和挂车)将在323批《公告》予以暂停。请企业抓紧时间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我中心。传真:010-68200751

 

二、检测工作要求

 

自第324批《公告》起,企业申请《公告》产品准入时,应提供符合1号修改单要求的检验报告,请检验检测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公示

2019814日  来源:工信部

8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19814日—2019820

 

列入附件1《拟发布新增车辆生产企业清单》的企业包括:一、 汽车生产企业共10家,二、 摩托车生产企业共4家。

列入附件2《拟办理变更企业准入信息清单》的企业包括:一、 汽车生产企业共33家,二、摩托车生产企业共5家,三、低速汽车生产企业1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的车辆新产品、变更扩展产品公示

2019815日  来源:工信部

8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的车辆新产品、变更扩展产品公示”。

 

公示称,根据《公告》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3批)的车辆新产品、变更扩展产品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19815日至2019821

 

申报本批《公告》新产品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670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5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18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3160个,其中汽车产品2703个、摩托车产品456个、三轮汽车产品1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98户企业的307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92户企业279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9户企业11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8户企业17个型号。

 

申报本批《公告》变更扩展及勘误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482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10户、摩托车生产企业70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共计2793个,其中汽车产品2615个、摩托车产品175个、三轮汽车产品3个。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六车(机)型环保信息公开汇总 (20190816日)

2019816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GB18352.6-2016)与《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要求,有关企业在我中心平台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机)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截至2019815日,国六轻型车、重型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如下:

 

轻型车:共有120家企业2741个车型(6315个信息公开编号)6814881辆车进行了轻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55个车型、317551辆车。其中,国内生产企业102家、2341个车型、6300164辆,国外生产企业18家、400个车型、514717辆;轻型汽油车企业118家、2534个车型、6599909辆,轻型混合动力车企业31家、145个车型、205181辆,轻型柴油车企业3家、39个车型、9351辆,轻型燃气车企业2家、23个车型、440辆。

 

重型车:共有134家整车生产企业的2661个车型3226辆车进行了重型车国六环保信息公开,与上周汇总环比增加173个车型、510辆车。21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358款发动机型按重六标准完成型式检验(重型柴油机313款,重型燃气机45款),其中59款机型自愿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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